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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要经过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还要享有其他原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4、即公司不得受让公司股份的法律主体。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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