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受的处分是属于警告的,一般在士兵退伍或是军官转业的时候,会将处分消除不进入档案,所以不会影响生活,但是如果是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衔,取消士官资格,因为这个是会进入个人档案的对生活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是除名,开除军籍的处分,进入个人档案之后,会对个人生活有严重的影响。
第一,警告以及严重警告是营连级单位给士兵的最轻纪律处分,也就是说违规违纪行为应该不严重,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影响。年轻人犯点错误不可怕,积极认识,虚心接收教训把缺点改正就好了,所以,最好表现的好一些,痛改前非,这是消除影响解决问题的首要前提。
第二,部队对战士的处分,是本着惩前毖后、督促战士改正错误的原则来实施的,不是准备一棍子打死。在士兵退伍前,各单位会派出文书去军务部门整理退役士兵档案,准备移交地方的工作。一般这个时候,只要战士改正了错误,在其退役时会从抽出处分的相关材料,因为毕竟战时还要在社会上发展,部队领导没必要做恶人。当然,如果受处分后还是一直作风稀松,纪律涣散,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那就不好说了。
第三,如果是更高级的处分,例如记过记大过之类,基本上没希望拿出档案,因为那是团以及单位给予的处分,连队是不能处理的。但是一般来说,即使处分留在了档案里,地方的单位也不会太在意的,他们更看重你的现实表现而不是既往表现。所以,积极认识,虚心接收教训把缺点改正就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会有什么影响。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士官的处分项目: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或者撤职;
(六)降衔;
(七)开除军籍。
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
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下士;降职或者降衔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降职、降衔后,其职务、军衔晋升的期限按照新的职务、军衔等级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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