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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病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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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 退休 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 抚恤金 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 工资 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法律客观:

《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 工伤 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加统筹地区 工伤保险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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