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官网办理;或者也可以从手机端已经开通了电子社保卡的服务渠道办理社保网上转移。
官网社保转移省内网上办理流程:登录网址:http://si.12333.gov.cn/。登录之后,进入选择关系转移模块进入选择转移地办理。点击“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查询转入地是否开通网上申请业务。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中的“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点击“申请”即可成功申请。
线下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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