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为:
1、在深圳是办理医保备案,一般可直接前往当地医保机构办理,或在线上办理也是可以的;
2、准备好相关材料,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准备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准备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或者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等;
3、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进行报销,工作人员会审核资料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4、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报销,一般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或者邮寄《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给参保人;
5、若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在连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以垫付现金再回深圳社保窗口报销。
如果就医医疗机构未联网异地就医平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参保人可提供以下资料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1、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出院记录
4、住院期间院外购药或外送检查证明
5、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
6、参保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受伤经过确认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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