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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