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对我有影响吗?1、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不会对产生男方影响。2、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3、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4、离婚后,女方没有将迁移户口,有很多不利影响,例如女方没有房产,其工作单位能同意迁移到集体户上,是行得通的办法。5、但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另外,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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