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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收款和开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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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合同主体的权力是总公司,也要由总公司来开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付款时必须保持合同主体、付款流、流一致,否则面临认定为虚开的税务风险,进项税票不得抵扣,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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