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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理赔中,出现赔偿额度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分析:在交通保险理赔中,赔偿额度的确定是常见的争议点之一。具体赔偿额度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此外,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核定和支付赔偿金,而保险合同中的免除、限制责任条款也不应侵犯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数额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情况,对损失的成因、损失的性质以及有关的其他情况进行核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当遵照本法规定赔偿。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交通参与者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由于意外事由所造成的损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第七十一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总结:在交通保险理赔中,如果出现赔偿额度争议,被保险人可以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寻求帮助。在此过程中,应当注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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