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发生土地纠纷,当事人之间协商不成的,由乡级以上处理。因此,对于乡镇不处理的土地纠纷,可以到县级请求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