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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时没有实收资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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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时可以没有实收资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适用认缴制,只要在约定的时间缴足出资就可以。但是实际上来说,没有实收资本公司是无法运营的。

一、股东认缴出资款如何账务处理

股东认缴出资款账务处理应该包括印花税的账务处理、实际收到了资本注入的时候、借:税金以及附加印花税、贷:银行的存款。新成立企业的注册资本已经由实缴的登记制改为了认缴的登记制,股东可以自己约定认缴的出资数额、出资的方式以及出资的时间。取消了有关企业的股东应该从公司成立当天开始两年之内缴足出资额,投资企业是可以在五年之内缴足出资额的。

三、瑕疵股权在司法实践中有何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瑕疵股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资金。但已经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确认为股东,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比较突出。

2、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应出资额。实践中存在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应缴资金,形成了股东未完全出资。

3、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或协议约定价格。

4、以房屋或土地出资,虽然已办理了实物出资更名过户手续,但是未交付实物。

5、按协议、章程约定应用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并与实际约定有差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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