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离婚不用等30天冷静期
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双方之间就某些点或者一方不想离婚,都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辟谣】
离婚一定要签署离婚协议书?
:不是
解析:
离婚是否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不需要离婚协议书。
【提醒】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夫妻共同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在网上备案离婚需要等冷静期吗
网上预约离婚还要冷静期。法律规定,只要双方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那么夫妻二人就会要度过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三、不需要冷静期的最快方法离婚方式是什么?
一、不需要冷静期的最快方法离婚方式是什么?
不需要冷静期的最快方法离婚方式是诉讼离婚。直接离婚不用冷静期的方法是通过诉讼调解离婚,避开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的,诉讼离婚不受这一。通过调解的方式,同样能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通常时长不超过一个月。
调解后,一般会出现三种结果:
1、若调解后和好,不需要出具文书,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2、若调解成功,不用转入审理程序,人民会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若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调解离婚的优势:
诉讼调解制度的优势就在于耗时短、效率高。如果男女双方私下已经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样可以走调解程序,人民会根据你们的离婚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无需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二者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最长可达60天,而且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不去领取离婚证,这婚就离不成,再想离婚,就得重新走程序。
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无须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二者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二、有关协议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带上离婚协议及相关证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30天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通过诉讼离婚或者是协商离婚的方式,都是可以解除夫妻关系的,这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有效解除夫妻关系的方式,同时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因为诉讼离婚是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但是协商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协议在申请离婚的时候就写,也就是说应该是在离婚的冷静期之前就写。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离婚冷静期的介绍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受到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三十日期满的,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为30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