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双方携带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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