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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迫辞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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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迫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一、辞退员工提前多久通知

辞退员工大概要在三十日之前书面通知员工。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又或者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又或者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试用期内,如果不能证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总而言之,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来与员工解约,或者额外向其支付代通知金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般不能够口头辞退具有该情形的员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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