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协议免共同债务。但若夫妻双方通过免除债务而达到损害债权人合法债权的,债权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夫妻双方的协议无效,要求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一、净身出户共同债务还需要承担吗
需要。
理由:对于婚姻存续夫妻双方因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的,债权人依旧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张债权,与一方是否净身出户没有关系;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净身出户的概念,离婚时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夫妻共同产财,但债务是不能因此而自动免除的。
二、已确定的夫妻共有债务是否可以让一个人承担
已确定的夫妻共有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以书面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的,夫妻共有债务可以让一个人承担。但是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分居期间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要根据情况而定。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相反,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知的,则为一方个人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