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或监事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管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对其提起诉讼。
(4)提议临时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关,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董事会以及高管滥用职权,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如果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股东也可以对监事提起诉讼,监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查公司财务;(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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