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受伤需住院治疗的需通知学生家长。若事态严重的,可由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协调处理。二、处理该事件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赔偿,可由机关、学生工作处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仲裁进行解决。三、学校内发生的此类事件,由学生工作部依据调查结果,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等级、程序进行处理。四、校卫队配合机关调查的案件,机关处理后,应由校卫队要求机关提供处理结论或材料复印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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