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抢夺罪加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抢夺罪加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爱够旅游网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

按照相关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一、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

抢夺罪是侵犯别人财产权的一种犯罪。抢夺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开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抢夺罪属于数额犯,行为人只有在抢夺公私财物的数额上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抢夺价值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的公私财物,才构成抢夺罪,机关才会进行立案追究。

二、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即实施犯罪的手段不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而不是通过威吓迫使他人失去财物。

2、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