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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后与他人同居是否违法?

来源:爱够旅游网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婚外情,需满足三个条件:有配偶、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收集证据可采用录音、书面文件、签字、租赁合同等方式。注意证据合法性,不可采取非法手段。认定婚外同居需满足同居三条件,无领证但有配偶不构成婚外同居。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中受限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和过错程度处理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外情如何收集证据?

(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2)有非婚生子;

(3)因第三方怀孕而在医院留存的签字;

(4)非婚生子入院治疗、上学等家长栏的签字;

(5)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6)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合法性。不能因为为了急于收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采取一些非法的措施。法院对非法证据是不予认可的。另外,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因此耗尽心机去取得证据,甚至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因此,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得不偿失。

认定婚外同居的标准是什么

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法院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而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结语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以夫妻名义。构成婚外同居的要件有三:有配偶、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违反《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可依法制止,而符合要件的重婚行为应受到《刑法》处罚。收集证据可通过录音、书面文件、非婚生子、医院签字、租赁合同等方式。证据需合法,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切勿忽视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婚外同居需满足有配偶、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三个条件。在法律上,事实婚姻不被认可。同居关系受保护有限,法院处理财产分割案件时会考虑妇女、儿童利益和双方过错程度。共同所得收入和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无法证明为个人财产的亦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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