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后可以立即进行,但如果劳动者或单位一方不服工伤认定或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需要再等60天。法律没有规定何时必须做,但必须在工伤认定结论生效后一年内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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