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财产归总公司所有,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经营所得归本公司所有,行政违法总公司承担责任。分支机构不承担责任。分公司没有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总公司。当然,如果分公司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行政违法,行政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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