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入学报名家庭成员填写要求:
1、家庭成员项应填写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情况,关系应填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等。父母离异或单亲,监护人只是其中之一只填一人也可以。
2、填高考报名表家庭成员情况时,所在工作单位及职务这一栏,若父母有工作可填写工作单位,若父母退休,“在何单位工作”可以填写“(原单位名称)已退休”、“任何职务”填写“无”。若无工作单位则可填写家庭住址或填个体等,职务可填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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