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正式开始后,承租人应将租赁设备列入财务融资租人固定资产账簿,并在租赁设备上粘贴租赁资产标签,或喷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标标志,以表示该租赁设备的性质,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二、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具体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人。融资租赁民法典律关系的基本主体是指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此外在一些特殊的融资租赁交易中,还有其他非基本主体。通常情况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任何自然人或组织都可成为合同的主体。由于融资租赁具有融资的功能,在很多国家都对进行金融监管,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主体不得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三、对于融资租赁合同效力要如何认定
对于融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
2、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采取口头形式,只能采取书面形式;
3、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融资租赁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可以判决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支付情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行折价补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