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后事故处理的流程如下:
1、立即报警;
2、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交警部门核实,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关立案调查;
4、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调解赔偿事宜。
一、机关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机关处理交通事故: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机关申请伤残评定。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二、交通事故死者家属不谅解怎么办
交通事故死者家属不谅解需要积极赔偿,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争取判缓刑。若死者家属不谅解,一般是实刑。交通事故撞死人,如果是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的,如果是过失也是需要负刑事法律责任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如下:
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2、现场处理和调查,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3、检验、鉴定,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4、认定,发生死亡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5、索赔,当事人可以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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