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寒暑假或一两个月的实习一般不算。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算进去,其实对于应届毕业生或即将毕业的毕业生可以从实习期算起自己的开始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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