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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尽出资义务,转让股权后,受让人是否要求承担责任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分析:

是的,股权转让后,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人来承担,其他包括了“未出资部份”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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