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但是需要和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详尽的核实,经过代理单位确认同意 并确定这个金额是否有剩余或者是否需要补交以及补交或者退还的方式及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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