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合同效力有效的,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民法典》表见代理制度。《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1.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3.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4.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5.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一、分公司注册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分公司注册登记的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能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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