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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我本人是否一定要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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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当事人一般是必须要到庭的,因为离婚官司具有极强的人身性,需要讯问当事人的意愿,所以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庭。

但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

一、原告不出庭律师会全权代理吗

原告不出庭律师全权代理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如离婚案件;

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的,则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不能由律师全权代理,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

如果当事人确实无法出庭的,则需要向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不能出庭的情况。

二、对方不出庭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说,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但一方属于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特殊情形的,也可以不出庭。

三、被告人不出庭,电话联系也不受理离婚协议可以成立吗

如果被告不出庭,电话联系的,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离婚案件是具有人身性质的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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