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9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10%的档,则个税缴纳额9000-5000)×10%-2109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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