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及法律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都应立案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立案追诉。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民事案件中财产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与限制
民事案件中财产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与限制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的财产遭受损失时,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赔偿的适用范围和限制是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来确定的。适用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连带损失等,但并不包括超过合理预测范围的损失。同时,赔偿的限制也涉及过失、违约、合同约定等因素,以及法律对特定行为的限制。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财产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和限制。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等情形。对于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在民事案件中,财产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和限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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