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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由哪个部门处理?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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