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婚前房产的分割:婚前以个人财产所购房产,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毫无疑问,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而婚前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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