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汕头医保报销范围的内容,律师为您解答:
汕头医保报销范围
1、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参保人因急诊抢救需要就近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3、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参保人必须转到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4、因参保人在异地定居或者常住异地,在居住地医疗机构就医的。
职工医保报销:
(一)个人医疗账户(仅限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二)普通门诊待遇(仅限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三)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四)家庭病床待遇
(五)住院待遇及其他待遇
详细查看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一)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比例报销。具体是:一般诊疗费报销70%、其它基本医疗费用报销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80元。限额在当年度使用,不结转,家庭成员之间的费用限额可以合并使用。
(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保人患门诊特定病种的,从办妥备案手续的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待遇。
(三)住院待遇。参保人因疾病、意外事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可报销。
(四)家庭病床待遇。
详细查看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