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递交破产清算申请,由法院审查并受理破产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后,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处理债权债务,以终止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达到注销公司的目的。
一、申请强制执行破产所需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强制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法人借款可申请公司破产吗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的,可申请公司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原告公司吊销是否可以继续要求被告破产清算
原告公司被吊销,如果原告公司是被告公司的债权人,在被告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的,可以继续要求被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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