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负责举证。2、机关有侦查权,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举证的材料,但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3、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如监察、海关、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督;药品监督机关)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有调查取证的义务,但没有向举证的资格。4、机关和其他机关收集的证据,由审查决定是否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也可以自行取证向法庭提供。5、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取证时可以通知辩护律师或者检察官到场。6、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被告人主动认罪,没有其他证据的,法庭不予采信。7、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最轻的证据,辩护人和被告人有举证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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