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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人怎么知道立案了没有?

来源:爱够旅游网

律师解析:

区别:

1、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出的安排。国土空间规划是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这几类空间性规划的一种全新空间规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对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上统筹安排的空间性规划,侧重于保护耕地,约束开发建设占用土地,是对地方土地利用的刚性管控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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