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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收拆迁标准的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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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若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耕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国家关于二次搬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3)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4)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房屋拆迁有哪些赔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关于拆迁补偿的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还规定,强制搬迁将由申请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家征地拆迁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国家征地拆迁规定的内容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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