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标准的全额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超过规定标准的费用自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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