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多久可以复印病例
出现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复印病历,要求复印病历的,医疗机构可以收取工本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医疗事故应怎么处理
1、保留病历资料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一来不能排除院方篡改病历的可能,二来即便院方未篡改病历,患方也可能产生怀疑,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患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2、找行政机构
发生事故后,受害者可以持复印的病历资料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医患双方存在医疗合同,受害者认为医疗机构由于没有适当地履行义务而构成在合同条款上的违约责任。
(2)、因医疗措施不当,损害了患者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而构成侵权的,是对患者生命权或健康权的侵犯。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两种责任,患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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