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的,相应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制造弹药的数量达到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非法制造手榴弹三枚以上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单位非法从事制造弹药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