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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爱够旅游网

家庭暴力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可以向人民申请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可以向机关进行报案,机关应当受理侦查。

一、未成年的人身保护令由谁申请

近亲属、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申请未成年人身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书面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记录。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事人因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实际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二、家暴保护令在哪里申请

到去申请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胁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

人民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三、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除本人到申请外,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而且,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记入笔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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