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案过程是:
受理案件。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并且受理案件。
采取强制举措。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捕。
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有权依法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
侦查终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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