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借款是否合法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企业间借贷,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但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现今的司法实践中,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存在上下级关系、长期业务往来关系,对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性、个别的、不以收取高息为目的的短期借款,经审查不属于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违法行为的。
一、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不能主张的情况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认定的方法
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方法: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只要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转让给借款人牟利,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仍提供贷款的;
(四)违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有效性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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