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或者被动提供账户的,则不构成犯罪,更不会被判刑;如果明知道是会犯罪仍为他人提供账户或协助洗黑钱,对其直接负责人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情节严重的,要被判处五年以上或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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