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破坏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此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遗弃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讯、工程、防化、防空技术设备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会破坏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削弱战斗力,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