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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无效都有什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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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

3.没有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劳动者在签保密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且应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2、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为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3、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二、有仲裁协议还能起诉到吗

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如果在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起诉,必须符合仲裁协议无效的条件,否则是不能向起诉的。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

三、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怎么处理

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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