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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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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在债务人拒不还钱的情况下,借条补充协议还是有用的,如果对方已经还钱,只不过没有销毁借条,借条或借条补充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凭借条补充协议和其他的证据反复要求债务人还债,可以按照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事诉讼举证一般实行什么的原则

民事诉讼举证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如何举证

1、合同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视频、录音,书证、物证等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合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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