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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及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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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的话,就可以收集证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这个时候不需要收取任何的费用,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途径,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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