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支付支付: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补70%,河北省为15元人/天。
2、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误工费:住院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但不超过12个月;因病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误工费。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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